第101章
转眼月余,在荒山中,就重新崛起了村落,尽管并不完善,也只是搭好了冬季御寒的框架,但依旧足够让人振奋。
镜湖边戎峰的这几间房子颇费时间,但村民们也做的最精心,就连一块木头上起了毛边,也都要格外打磨掉才用。
边鸿怕大伙耽误自己家建房的时间,毕竟秋收之后,天气就会越来越冷,若是没建好房子御寒,那可没法活。
所以不论村民们再怎么说,边鸿也要他们快回去给村里做工,就连闵家表叔也被送了回去,他们家的孩子不少,眼见着都大了,也得娶媳妇,更要多盖一间房出来备好。
为什么要用“送”这个字呢,因为边鸿这里实在距离灭蒙山深处更近,总会有大型野兽出没。
甚至在盖房子的时候,乱石林领地那只暴躁的母熊还领着孩子出来远远瞧了一眼。
或许是夏季的食物极其充足,母熊不再暴躁,它和已经长了很大的那个幼崽都把自己养得好肥,看来今天冬天不必再于寒冷中到处翻食,母子两个可以找一处温暖的洞穴,美美一觉睡到春回大地。
就连老猴王也带领着族群,蹲在远处高大的树梢上,朝镜湖之下望了望,却没过来。
镜湖仿佛就是一条约定俗成的界限,他划分开了山野与人间,山中的野兽遵循着这一守则,轻易不会走出来。
再好奇,也不过是站在远处看一看热闹了,然后转身离开,该干嘛就干嘛去。
或许等陌生的村民们都离开,这处小屋中只剩戎峰与边鸿的时候,它们才会试探着现身,再隐蔽地送上些果子也说不定。
而现在,并不是去找戍山卫的好时机,它们悉悉索索的钻回树林,不再打扰。
但也确实应该如此,即便现在前来拜访,戎峰和边鸿也没法接待呢,他们还需安窗做门,搭锅做灶。
一切都有待修缮,所有生活的痕迹都还留在另一处山顶上,那个茕茕独立的小屋中。
所以,他们需要搬家了。
并不止是戎峰与边鸿,周围村庄的所有人,都要在这样的时候,把握好时机,辞别旧土,移迁新居。
说起来简单,但真正做起来,却有一种切肤之痛。
故土难离,他们出生在这里,成长在这里,并且从前以为,自己也会死在这里,同辈辈的先祖一样,在这里尘归尘,土归土。
可眼下,不仅家里的旧锅沉瓦要搬,就连坟地中入殓埋葬的尸身,也都要迁坟,否则大水一过,千里泽国,祖祖辈辈的棺椁就要被泡在水中。
百姓都信奉,先祖有灵,逝去的长辈也只是身躯在尘世中暂且消逝,而灵魂永存,只是由一个个泥墙草房中,换居到另一处小坟包里。
他们依旧是有知有觉,有滋有味的存在着。
年节要吃贡品,初一十五要烧纸钱,所以怎么能把他们遗落在这个即将江水淹盖的坟茔里呢。
于是家家户户动土破坟,跨过大半个山的距离,重新选择风水宝地。
家庙的女人们走在最前边,她们姊妹的坟茔是最好搬迁的,只一片小树林下,也不必运起早已被泥土腐蚀糟烂的棺椁,只把泛白的旧骨包裹后揣在怀里,带走便是。
戎母是新丧,则要麻烦些,但戎峰和边鸿依旧先安置好了她,才回到家。
而等边鸿真正站在这处小院前,才忽然觉得无从下手。
眼前是一幕幕的回忆,他依稀记得在这处远离人间,离群索居的朴素山屋里所经历的一切。
这里到处是他们曾经生活过的痕迹,院门外戎峰制作的各种陷阱,在每一次的危机中,守护了兄弟三人的安全。大门的门轴总是“吱嘎吱嘎”响,戎峰一点不在意,最后是边鸿挖了一勺子猪油润在上边,尝到了荤腥的门轴,才心满意足的安静下去。
还有堆柴的墙根、新建的马圈、挂着小熊背篼的石碾子、院中大家一起和泥垒的灶台、因为官宝绊脚就被戎峰剌了又剌的木头门槛,以及院后那几颗即将成熟的果树……
他就这么站在那里,仿佛又一次的作出割舍,这个已经在他心里能够称之为家的所在,他再次失去了。
恍惚见,边鸿似乎看到了在旧屋门前,戎母正搬来了小板凳,坐在旧光阴中,腿上拿着永远不离身的针线活,梳着自梳女的妆发,笑着朝边鸿摆了摆手。
边鸿愣愣地发怔。
这时,身后的门口,戎峰轻声叫了他一句。
“边鸿?过来吧。”
边鸿回过头,映入眼帘的,是暖阳下戎峰屹立如山的身躯。
他拉着板车,板车上,有边鸿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家当,和那两个笑着朝他招手的弟弟,他们都已经抽高了身躯,尤其是元定,与逃荒时简直判若两人,他身躯结实,眼神清明,已经是一个丰神俊秀的小少年了。
官宝也不再神色惊惶,总是躲在破棉袄里,在哥哥们同样瘦弱的身躯下,躲避饥饿中人性复杂的恶意,而是大大方方地笑,痛痛快快地乐。
车辕上,还蹲着小猴子,小猴很知道干活,不仅不用旁人看顾,自己还抱着一小筐针头线脑的家伙事儿,并且表情严肃,看来小小年纪,就已经很为这个家操心了。
小熊和银霜则跟在一旁,它们身上也载满了棉被与布匹毛料,熊嘴里还叼着自己的饭盆呢。
元定怀里抱着一只用黑布蒙上的蜜蜂箱子,里头很安静,只是时不时有几只胖乎乎毛茸茸的熊蜂飞出来,和蹲在元定肩膀上放哨的那几只熊蜂护卫换换岗。
它们不仅守护着蜂巢与蜂后,还准备好了尾巴上的尖刺,警觉地保护着板车周围的这一家人,毕竟,这几个“人”,也是它们的“私有财产”,作为长久以来搭载的人体顺风车,还是不错的。
就连屋里炕上那两张边鸿很喜欢的密实竹席子,也垫在板车上,被戎峰一起运走。
最重要的,边鸿的眼前,还有戎峰朝他伸过来的手。
他说,“过来,咱们走了。”
边鸿仿佛生根了的脚兀自动了起来,下意识朝着戎峰走了过去。
他忽然恍悟,漂泊者的家或许并不是一个遮风避雨的屋子,一处能生火做饭,饱餐饱食的院落。
而是心的归处。
边鸿走过来,他牵住了戎峰温暖的手,然后自然而然地伸手握住了板车另一边的木杆。
“嗯,咱们走吧。”
……
这一次的迁徙,并不是一家一户的旅程,而是整个村落的异地重迁。
人们怀揣着美好的希冀和对这片故土依依不舍的深情,回身望着曾经居住的房屋与祖辈们生活过的地方,想起自己年幼时的场景,不由得潸然泪下。
但生活的希望就在前方,他们挑着担、背着包袱,抑或拉着车,最后头也不回地朝着新的方向奔去。
人们就是这样,永远有生生不息的力量,永远有重新开始,再次向前的勇气。
这是在普通百姓中,蕴含着的那种无穷的,百折不挠的生命力。
边鸿在路程上转头,看着身边一家人扁担里坐着的小孩子,小孩已经几个月大了。这家的媳妇还给小猴子挤过奶,只是他家没有什么壮劳力,搬迁起来有些艰难。于是边鸿索性让她坐在自己家的板车后。
她抱着小孩搭乘一路的顺风车,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,后来渐渐熟悉了,倒也很好,并拍着胸脯打包票,她奶水好,一定把边鸿家的小猴子供养到和自家儿子一样胖乎乎才罢休。
这一路上,村民们结伴而行,说笑搭话,就渐渐的不再因离开旧所而悲伤,不仅聊起了今后生活的新方向,还盘算着自己家孩子往后的生活,与今年秋收时,一定颗颗饱满的庄稼。
今年的雨水丰沛,虽然遭了洪涝,但朝廷救治的及时,并没有遭受什么重大的损失。
只要随着季节的更迭,到了秋季,收起庄稼后积攒起来,他们就能安安心心的过一个冬天。
对于在灾荒中挣扎了许久的人们来说,是新生活的曙光。
新居的生活忙碌而充实,不像从前的小屋,坐落在小山顶上,常年刮着硬风,每到刮风的季节,远处林涛阵阵,鼓吹着门窗,让人无法忽视“风”的到来。
就连晨起去上个厕所,也要穿厚几层,夏日还好,若是冬季,一出门,衣衫顿时就被冷风打透了。
而且梯田的庄稼并不好种,要用人力一点点开垦备陇,实在艰辛。
但这里却不一样了,镜湖旁边,说一句背山靠水风平浪静也不为过。
朝前望去是风景秀丽的湖面,一马平川,侧面看去,是片片平坦的土地,只要稍加开垦就能够种出茂盛的庄稼,结出硕果累累。
而且现在正值秋季,房屋后的桦树林景色异常美丽,落叶缤纷,光影烂漫的交叠,宁静安闲。
边鸿喜欢这样的生活氛围,所以趁着天色尚早,他把车上的所有物件一个一个的搬进房间里,归整好之后取水擦拭所有的灰尘,而后点灶、烧火,开启新家的第一顿饭。
食物并不复杂,只是简单的一顿粥,一碗汤和几个发面的馒头。但一家人仍旧吃得很香甜。
晚饭后,边鸿带着祭奠的冷食,到远处新物色的小花岗上,祭奠重新入土的三个袍泽,冷酒洒在地上,被土地喝干。
边鸿小坐一会儿,只当陪陪旧友。
临走前,边鸿还对着他们默默念叨着,“尝尝这盘清蒸鱼,镜湖里捉的,味鲜”。
湖中捕鱼这件事,缘起于整日守在水边,专注看游鱼的小熊。
镜湖中的鱼异常的丰厚,只要拿起树枝,削尖了之后,站在湖水中,有鱼儿游过,戎峰紧盯水面,而后悍然出手,在正确的时机往往能够捕到一条很大的鱼,甚至有时候还能一起穿起三条。
这让元定与官宝非常的开心,他们是第一次有这样的经历。
对于久居山上的一家人来说,能吃到鱼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
而现在,边鸿也总会研究出新的做法,或清蒸或红烧,也会油炸成小鱼干,酥脆可口的,再撒上一些盐巴,那种滋味,小熊就时常流着口水站在灶台边,举着饭盆等着吃。
新家的烟火气从烟囱中盘绕而出,饭菜的香味也四散开来,若是寻常人家,在山野中,散发出这样美味的香气,一定会引来很多小动物。
但这里并不会。附近所有食素或食肉的家伙们都知道,住在这里的人是戍山卫。
他们也是灭蒙山中的一份子,这里也正是他们的家园。
镜湖边炊烟袅袅,风景如画。
就连银霜也不必再拘于一处马棚之中,它可以在平坦无边的草地上奔跑。
渴了的时候,就到湖边,挑选一处坚实的地方,低下头饮水。饿了就低头吃些秋草。秋草虽然不如春季时候那样青嫩,但是营养却更丰富,还结了些草籽。
银霜很喜欢这样悠闲自在的在草地上慢慢踱步,就像从前在军营中时,边鸿偷偷带自己出来,忙里偷闲一样。
小熊的日子便更好过了。他很喜欢吃脂肪丰富的鱼类,有时候会自己泡在浅水区,动作笨拙地试图去捕捉一条从他身边游过的小鱼。
只是它年纪小,经验并不丰富,学着戎峰捕鱼的样子,那只大熊爪却连树枝也攥不住,没法子,只能一扑一扑的去追鱼。
最后换来的结果总是被鱼撞在肚子上,或是撞在后腰上。等它转身去抓,鱼儿早就滑溜溜的逃跑。最后空无一物,毫无收获的垂头丧气回到家中来。或等戎峰有空闲,就还是怜惜它,带着它出去,走到河边替他抓一条胖鱼来给小熊打打牙祭。
胖熊吃胖鱼,再合适不过了。
小熊对此充耳不闻,毕竟,他这一路吃过来的麻辣鲜香,只有胖胖的自己知道!
第102章
时间,在忙碌中总是过得飞快,就仿佛是镜湖中迅速掠岸而过的鱼儿。
已至夏末,遍野烂漫的山花终于开到荼蘼,它们在生命的最后一个周期中凋落,将全部精华浓缩在光秃的花心处,结出各种各样的种子。
花种或是落地后被一些小动物搬走储存吃掉,或是轻盈地随风飞走,不知飘落在哪一片山岩或沃土之中,安顿下来,等待着明年春暖花开之后,再次繁衍出一片灿烂的花岗。
花儿虽落,但边鸿那一箱忙碌的熊蜂依旧不曾停止自己的脚步。
它们仍然勤奋的四处飞着,嗡嗡嗡地寻觅着一些还未随着秋风而凋落的野花,有时候是几朵九月菊,有时候是一片茉莉。
直到附近再也寻不到,熊蜂较为笨重的身躯又飞不了太过遥远的距离,这才停下了征程,成群收拢回自己的蜂箱中,守着那一箱春夏两季的成果。
蜂箱中蜜香四溢,因为边鸿位置选的很好,今年的熊峰不但没有像他担心的那样,在冬季还需要自己格外喂养,反倒多出不少,能够让他们一家人都能品尝到花香馥郁的蜂蜜。
熊峰在屋子里飞了一圈之后,才又落回到边鸿的肩膀上,等着他又搅了一碗黄糖的糖水,并端着糖水出了门,放在了蜂窝的边缘,一饮一啄,边鸿也不白拿,在这个花落的季节,他决定让蜂群们尝一尝人类黄糖的味道。
蜜蜂们先是试探着伸出触角,而后尝到了与花蜜截然不同的甜味,之后,才蜂拥而上,挨挨挤挤地啜饮起来,边鸿趁着这个空档,笑着擦了擦手,回屋把蜂蜜拌在面粉里。
蒸出一锅甜滋滋的馒头,锅盖一掀,热气腾腾,米香中夹杂着蜜香,边鸿捡出了一小篓子,放在窗户上晾凉了,再好好的盖起来,这是准备送去给元定与官宝吃的。
两个孩子现在几乎不在家中,因为搬离了原来的小山顶,距离书塾更远了,所以他们只能暂且居住在书塾的小镇上。
好在闽家表婶也跟着去,有她在那照看,几个孩子倒是过得也不错,边鸿时不时要送些吃食去,除了大馒头,还有些许腊肉。
腊肉有些沉味儿了,上面落了不少的灰与黑色的熏烤痕迹,但正是好滋味的时候,洗干净了之后蒸好,片成片,肥肉透亮,就着大馒头一起吃,再美味不过。
但实在是没剩几块,于是边鸿与戎峰昨日就进了山,猎了一头野猪,在镜湖清澈的湖水中清洗干净,分解好,腌制上,等待着木火熏烤出别样的滋味。
只是新家并没有建熏洞,所幸戎峰自告奋勇,到村子的砖窑里,搬了好些碎砖块儿回来,自己和泥,安装木梁,独建了一座熏肉的小屋出来。
屋子的梁上并不做其他装饰,只留着挂肉,下边的火塘,也做的十分结实,他已经堆好了果木和一些带有清香的树叶,只等着点火后,就可以开始熏烤了。
虽然是夏末秋初,但湖边这处地界,比起山顶上依旧稍显燥热,不过这里没有旁人,远望去,只有平静的湖面与层层叠叠的山峦。
戎峰索性赤裸着半身,任由汗水沁在蜜色的胸膛与肩背上,让橘红色夕阳的光影映得更加矫健魁伟。
戎峰在屋外吆喝一声,边鸿就赶紧放下手里的活,跑去新建的熏肉小屋里,和男人一起把腌好的猪肉一串一串的挂在房梁上。房梁并不太高,但边鸿依旧伸手不及。
戎峰只看了他一眼就轻笑出声,随后便转身过去,右手夹起边鸿抱在臂弯中,也不耽误左手拎着肉,抬手挂在房梁上。
边鸿借着戎峰的身高,才得以把手里的腊肉挂上去,没多久,肉盆见空,房梁的粗木棍上挂满了肉,边鸿站在地上,看着这样壮观的景象,不由得叹了一口气。
这是他在逃荒路上,于冷夜的梦里时常梦见的场景,抬头就会有吃不完的肉与粮食。
最后,边鸿在浅浅的池台中,点燃灶火,趁着灶火正旺,压上一些湿润的果木,与香叶,在带着果蔬香气的烟气熏烤之下,肉与脂肪会酝酿出一种更鲜美的风味。
边鸿还盘算着,这间熏肉的小屋,夏秋用来储藏熏肉,冬季寒冷的时候,还可以当做冰箱来用。
正在他打算好的时候,带着肉香气味的烟气从小屋中四散出来,树林中渐渐有小动物们冒出头。
它们只是抬头闻嗅,片刻后便打了个喷嚏,不是很感兴趣地散开了。
这个季节正是山中食物充沛的时候,无论食草食素,野兽们都身强体健,积攒了一身度过寒冬的肥膘,食物唾手可得,它们就不再打这间烟熏小屋的主意。
大多野兽是更喜欢生食的,它们需要生肉,提供给自身需要的维生素以及更优质的营养。也因为生性惧怕火焰,就更不喜欢烟熏的味道,即便是带着烟味的肉,不是饿极了,也不吃。
镜湖的这个位置离狼群颇近,狼王在巡视领地的途中,灵敏的嗅觉闻到了熏肉的烟味儿,于是就不是很喜欢地打了个喷嚏,它起先还以为是哪着火了,于是顺着烟气一直往前走,就看到了坐在屋外品尝还未熏制好的腌肉的边鸿与戎峰。
未熏好的肉和陈肉味道还不一样,边鸿颇喜欢把这种略带滋味的肉切成薄片,和青菜炒一盘,就着刚煮好的米饭,两个人坐在屋外支起来的小木桌上,边闲聊边吃饭。
小猴子会坐在一边捧着边鸿给摘的一颗野苹果慢慢啃,小熊就蹲在桌子下边,只把一只大嘴伸出来,在边鸿说话的间隙是不是拱一下,以显示自己的存在感,叫边鸿别忘了桌子下还有它这么一号“人物”。
不过在边鸿看来,小熊这套动作纯属多余。它都不用拱,已经胖的一拧屁股,桌子都跟着直颤的程度了。
但看着小熊从桌下搭在自己大腿上的嘴筒子,边鸿依旧还是夹起一块肉,塞进了大张着等待的熊嘴里。
马圈外边溜达的银霜实在看不惯那熊崽子的窝囊样,只瞥了一眼,就甩了甩鬃毛,优雅低头吃草。
微风阵阵,吹来山野中熟透的果子香味。水波粼粼,往远看是镜湖倒映着夕阳的水面。
在这样安逸的午饭中,戎峰正给边鸿夹了一筷子肉进碗里,但他手上的动作却忽然一顿,并不由得站起身,远远朝山林那一边望了过去。
边鸿以为出了什么事,也赶紧站起来,朝着戎峰远眺的方向凝神,于是就见几只狼,嘴里正叼着一只野山猪,谨慎地从深林边缘踱步过来。
野猪的体型并不大,被健壮的狼群叼着脊背,拖着地走向他们的住宅边,或是新捕杀的缘故,血还没有凝固,滴滴嗒嗒落了一路。
事有反常,于是两人赶紧放下碗筷,远远迎了过去。
即将走到近前,边鸿才认出了这是森林中狼王身边的几只强健的大狼。
边鸿开始还以为是狼群遇到了什么危机,就想着赶紧穿好衣裳,带好武器跟着前去解救,却不料狼群直接把野猪放在了他们屋子门前,而后在附近巡视了一圈。
尤其是那间熏肉的小屋,野狼们围着小屋转来转去,最后被烟熏得直眨眼睛,但是依旧没有看到火苗,毕竟隔着房门。
只有带着肉味的烟从门窗处散溢出来,几只狼稍加评估,认为确实是没什么危险,火烧不到林子里。
它们认为,或许是这两个人类缺少食物,吃不上好肉,只能吃些被烟熏得走味的东西。
它们这样想着,并觉得狼群首领的决定真是不错,若不是它们给这两个人送点吃的过来,岂不是要饿死了?
于是还没等边鸿戎峰与几只狼打招呼,它们便挺胸昂头,满意的从院子周围撤了出去,矫健的身躯,跑蹿起来,很快就又重新没入了深林中,不见踪影。
只留边鸿与戎峰在原地,看着门前那只刚刚被捕杀放置的野猪,顿时有些哭笑不得。
最后,边鸿只得把这只野猪当做是狼群送给自己的礼物,趁着天色还亮,他和戎峰一起,把野猪料理干净,也淹上了盐巴,而后依旧挂进了熏肉房中,并加了些火,于是小房中有更多的烟气冒了出来。
远处的狼群其实并没有走远,狼王站在一处高高的山石上,歪着头疑惑着朝山下忙碌的边鸿与戎峰看了过去。
它刚刚命令手下送去的一只新鲜野猪,又被那两个人送进烟气重重的房间里了,狼王看了半晌,不甚理解。
然后从狼王身后踱步出来一只美丽而优雅的母狼,那是狼王的伴侣。
母狼深知人类与它们狼群的不同,于是侧头用长吻轻轻咬了咬狼王的耳朵,它想告诉狼王,人类无论是走到哪里都伴随着火光,无论是休息、进食,都离不开那烟气冲冲的一小把焰火。
生而如此,与狼不同。
狼王这才收回视线,与族群一同转身朝着自己的巢穴走去,离开前它还是回头再看了一眼,并想着若什么时候有空,它也要下山去,尝尝那烟熏火燎的生肉到底是个什么滋味。
就此,边鸿与戎峰在镜湖边建立“巢穴”的消息,像一阵风一样,从外至内的,传进了大山中,有不少动物都会结伴而来,它们也不出山林,只在里头远远地瞧上一眼,就又回去了。
大多动物,在记录戍山卫乔迁新居的位置。
所以就连边鸿也习惯了山林边时不时出现的那些小动物们的身影。
它们或站立,或蹲在树梢,形态不一,但目光的方向总是一致的。有时候边鸿还会站在院门前的小石台上,朝着望向自己的动物们招招手。
并决定等秋收之后,有了空余时间就再次进山,冬季之前,和戎峰一起,在灭蒙山中,留下两个人新的足迹。
只是眼下太忙,实在抽不出空,只有在家中时不时抬起头接受这些远道而来的小动物们,好奇目光的洗礼。
一天清晨,湖面弥漫的雾气还没有散尽,晨光笼罩中,与湖边的小屋一起,展现出一种如梦的氤氲。
屋中的边鸿还没有醒,毕竟,厨房里的那桶洗澡水还没有凉透……
自从元定和官宝去镇上的书塾暂住后,戎峰就彻底放开了架势。
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别有用心地烧一锅洗澡水,然后在边鸿躺好后,就眯着眼睛解开衣裳,笑着扑过来。
边鸿实在有些受不住,即便他身上长了些肉,也经不住天天这么胡搞,于是最近他每天早晨都起得很晚,今天也如是。
而且他被迫养成了一个在戎峰身上睡觉的习惯,每天都是在他的胸膛中睁开眼睛。
今日迷迷糊糊地一睁眼,就觉得仿佛有人在敲门,戎峰怕他醒,赶紧轻声细语地让他好好睡,自己则披着衣服起来,打开了房门。
清晨,仿佛带着露水凛冽味道的晨风,顺着门缝钻进了屋里,边鸿耸了耸鼻子,睡在炕上实在不如戎峰身上柔软,于是就有些睡不着了,只得披着被子坐了起来,伸着头,朝外面的屋门外望去。
这时候敲门的会是谁?
村中的人来找他们,多半是要在下午时候,毕竟徒步过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,但在早晨能到门前,就要在夜里赶路,这是谁也不敢的事情,山中野兽众多,若是没有戎峰开路,白天过来都胆战心惊,更何况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。
所以等门一开,边鸿也证实了心中的猜想,门外的并不是人,而是一只毛发粲然的老猴子。
边鸿与戎峰在镜湖边折腾了好些日子,消息也终于传到了老猴王的耳朵里,相比于从前的小山顶,猴群的领地距离边鸿的住处更近了。
虽然镜湖周围给猴群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回忆,但山川恒久,湖水静流,平静的自然会洗刷一切忧怖与恐惧。
所以老猴王再次踏足这片地区,并好整以暇地站在边鸿的门前,学着人的样子伸手敲了敲门。
老猴王并没有空手前来,而是背了一根粗粗的树枝,树枝上结满了青翠欲滴的桃子,成熟的桃子饱满而莹润,散发着浓郁的香气,老猴王带着礼物前来探望旧友,还有那只被它寄养在人类家中的小猴孙。
原本小猴子更喜欢睡在边鸿的怀里,但是几次下去之后就被戎峰用大手一搂,塞进了隔壁小熊的胖肚子上,小猴依旧锲而不舍,会自己站在边鸿的门前吱嘎吱嘎地挠门,戎峰也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把小猴子塞到隔壁屋中。
就在一人一猴这样的拉锯下,小猴子才终于灭了气焰,在小熊丰腴的肚皮上安下了家,于是这时候老猴子来敲门,小猴也不知道,实在是因为熊腹温暖又柔软,还很隔音,它睡得太沉,没听到。
直到小猴在睡梦中忽然感觉到熟悉的触感,迷蒙地睁开大眼睛一看,就见族中的老祖宗,正蹲在旁边,伸手摸着自己的头。
小猴子吱呀一声,赶紧从熊腹上蹦起身来,一下子就投进了老猴王的怀里。
一老一小互相抱着,晃晃悠悠,十分温馨。
小熊早就被吵醒了,但它认识老侯王,所以也不攻击,不防备,只是慵懒地翻了个身,屁股朝上,挠了挠肚皮后,又睡过去了。
在早饭之后,桌上摆上了一盘粉嘟嘟的桃子,个个大而皮薄,芳香四溢,晶莹圆润。边鸿看着就像是碧玉雕成似的,于是忍不住连着吃了两个。
随后他又盛了些菜与饭,送到了隔壁屋子里,想问问老猴王到底吃不吃得惯人类的食物,但再等他开门之后,却见屋子里只剩下呼呼大睡的小熊,和趴在熊肚子上眨着眼睛的小猴子。
老猴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去,它看到被养得很好的小猴之后,就已经心满意足,也并不多加叨扰,毕竟大山与人间,还是隔着距离的,可以下山,稍顷逗留,但不可以久处,这也是动物们心照不宣的规则。
小猴子倒是挺开心的,它又跳过来,蹲到边鸿的肩膀上,伸手给他捋着头发,然后低头蹭了蹭,自己现在不仅每天可以待在边鸿和戎峰身边,还可以时不时见上猴群,这让小猴子很快乐。
于是边鸿端着饭菜,也侧脸蹭了蹭小猴子,随后想起消无声息离开的老猴王,无奈地笑了笑,但是在他想转身离开的时候,却被一只爪子从后面抓住了衣裳。
小熊灵敏的嗅觉在这个时候发挥的功效,饭菜端进他的屋里,并没有再被端出去的道理。
所以那些用来招待老猴王的饭菜,最后都进了小熊的肚子里,它吃干抹净后,拍了拍圆肚子,又到湖边,喝了点水后,就溜溜哒哒地进山玩去了。
小熊和银霜不一样,银霜习惯于在人类的瓦舍中休息,生活,即便是在草坪上跑了一阵后,也会直接回到搭建好的马圈中,或趴或站的休息,或者是叫边鸿骑着自己到处走一走,转一转。
小熊更喜欢到处撒欢,它不愿意待在一个地方太久,有时候早晨吃完饭出了门,耍了一天,到夜里吹灯的时候才回来。
时常是边鸿给它缝的肚兜都会不知丢到哪里去了,但是在第二天的时候,小熊总会把破破烂烂的肚兜再找回来,重新挂在脖子上。
而后它会特意挂着那块破布在边鸿眼前晃来晃去,以示自己并没有丢掉,饭兜子还好好地戴在脖子上呢。
到处撒野是动物的天性,看着小熊这样肆意,边鸿还是挺高兴的,虽然要时不时的缝缝补补那片小肚兜,或者在小家伙一身泥水回来的时候给它搓搓洗洗。
但小熊也学聪明了,会在回家之前,扑通一声跳在镜湖里,涮上一涮后,才打开家门,这样边鸿就会摸摸它的脑袋,表扬它今天真干净,是个讲卫生的好熊。
直到有一天,边鸿在给小熊开门后,才真是眼前一黑,无语凝噎。
那小家伙并不是自己回来的,可以说是携朋伴友。
它身后不仅跟着一只狍子,还带着一只比它小一些的幼熊,狍子倒是没什么,边鸿甚至可以给它割点草去喂一喂,尽一尽地主之宜。
但那只较小的幼熊,边鸿实在觉得棘手。
这么大的体型一般都还没有离开母熊的身边,在野外的自然环境中,多是跟着母熊生活,现在被拐回来,还不知道人家的母亲在外头怎么寻找。
若是产生了误会,认为自己和戎峰偷了人家的孩子,那岂不是就热闹了……
于是边鸿伸手就给自家的崽子头上敲了一拳头,小熊的脑袋被敲的咚咚直响,但它皮糙肉厚,边鸿这几下子就像挠痒痒似的,对它来说,只有戎峰出手教训,那才是真能长记性的疼。
边鸿见势不好,赶紧回头去叫正在烧热水的戎峰,快别烧水了,一天净想着他裤|裆里那点破事了,还不赶紧出来,最好趁夜把孩子给人家送回去。
戎峰一看眼前这场景,撸起袖子就朝小熊去了,小熊只团在边鸿身边,眼巴巴可怜兮兮的,伸手拽着边鸿的袖子,叫人不忍心下手。
但是装可怜,对边鸿有用,对戎峰却起不了一点效果。
于是被男人梳了皮的小熊终于老实了下来,并长了记性,以后不要轻易拐带别人家的小孩。
而就在这一家人准备亡羊补牢,在夜里举着篝火,带着小熊,进山寻母的时候,一开大门,边鸿心中一紧,暗道,完了,被人家堵门口了。
黑夜里,一只巨大的母熊,就站在两人眼前,气势非常之暴躁。
边鸿一哽。
世界真小,还是熟面孔呢。
第103章
有些动物的气质非常的独特,就连边鸿在见过之后,也很难忘记。
其中就包括眼前这只暴躁的母熊。
它曾在冬季的偷猎者袭击中,应着戎峰的呼唤而来,一掌就能拍碎偷猎山匪的脑袋,那样凶猛咆哮的样子,令边鸿记忆犹新。
现在这位母亲在夜色的映衬下更显狰狞了,边鸿下意识的躲开,眼神没有直视,实在是自己理亏在先。
气氛异常尴尬,战争似乎一触即发。
但还算小熊有点良心,它见势不好,就牵着那只自己拐来的幼熊,试探着往前走。
母熊并没有动作,毕竟在她看来,眼前这只小胖崽子,还丝毫也构不成威胁,问题在于对面这两个“人”,拐自己的孩子,叫她足足找了一整天,到底是几个意思。
在距离母熊有些距离的地方,小熊停住了脚步,然后抬脚踹了踹身边的幼熊,往母熊的眼前推了推。
母熊咆哮一声,见到自己的幼崽后,多少平息了些怒火,最后她沉着眼睛,领着幼熊,往后退了几步,并在临走之前,伸出巨大的熊掌,把小熊拍了个跟头。
母熊力量之巨大,令那只在平日里顽皮且耐揍的小家伙,吭哧一声,摔了个狗吃屎,边鸿一度觉得她打得好,甚至想上前再补上一脚。
最终这场闹剧以小熊被那只熊母亲拍肿的嘴巴为结束。
而等一家人再回身要进屋的时候,就见那只被小熊带回来的狍子还傻愣愣地站在门口,它眨着大眼睛,卟楞着小脑袋,朝这望一眼,朝那望一眼。
好像它这时候才开始怀疑这只熊带自己回来的目的,似乎不是做客的,而是来当储备粮的。
边鸿担心这只狍子也是有家的,岂不是叫人家爹妈也担心?虽然没有去送成幼熊,左右火把也点了,衣裳也穿了,他和戎峰就领着这只小傻狍子一起进了山。
找了一大圈,终于发现在夜色中趴在树丛里的狍子群,最后他把小家伙放了回去,而这一举动也惊动了狍子群,它们纷纷站起身来,好奇的朝两人看了过来。
狍子群也不跑,也不躲,还跟着两人走出了很远,直到树林边儿也不见回去。
边鸿最后也笑,他终于知道这小狍子是怎么被熊拐回来的了,以这样的脾气和神奇的好奇心,真是一拐一个准呢。
别说一个,他要是使点劲儿,能拐回去一群。
但在经历了这些奇怪事情的边鸿看来,生活虽然稍显波折,但大部分的时候是平静和忙碌的。
夏末秋初,原来小山上的果菜都已成熟,长长的豆角挂满了架子,茄子、辣椒也结了不少,还有还有白菜,在越来越低的温度下,已经爆卷成团,长出了厚实的菜心儿。
这些蔬菜,在秋收之前是务必要收好的,要晾晒成干儿,或是腌制起来,东一把西一把,加起来并不少,这就是他们过冬所需的青菜了。
今年的茄子结的并不是太好,或许是土壤不适合它生长,小小一个,也聊胜于无。好在还能在切开之后得到成熟的茄种,种子是很珍贵的,即使今年收成不好,边鸿期望着在明年镜湖边的沃土上,能长出更好的茄子。
辣椒倒是丰收了,一串一串的结在秧子上,甚至还红了一小片。辣椒是一种很重要的调味,对边鸿来说,缺它不可,所以他和戎峰赶在小山坡塌陷之前,牵着马,带着熊,来处理这几片小园子,也摘了不少的东西,竟装满了两个大布兜子。
戎峰扎上了袋子口,扔到了银霜的背上,即便是满满两大袋子蔬菜,重量依旧还好,对银霜来说不轻不重,尚有余力。
与数量较少的其他蔬菜相比,边鸿种的豆角却结满了架,把秧苗压得沉沉的低下了腰,长长的豆角挂满了枝头,全都摘下来,那真是一大堆。
除了园子中的蔬菜,还有地里的土豆与红薯,这两样东西都需要下力气去翻挖土壤才能得到收获,戎峰并不觉得这是一场辛辛苦的活计,他身高体壮,身上的力气几乎使不完一样,没多久就挖出了好大一片。
银霜的背上放不下,就只能都归拢到竹筐里,放在板车上,虽说看着园子的面积并不大,但种的菜收拾起来,也拉了满满一车,回程颇为艰辛,但丰收也使人快乐。
就连银霜也忍不住时不时回头,在板车上衔起一块土豆或是熟甜的地瓜,嚼在嘴里慢慢悠悠的走,小熊还会撅着屁股帮戎峰推着板车。
边鸿则侧头,看着一路上茂盛的麦田,风一吹,掀起阵阵麦浪。
就像是边鸿曾在愤江中见到的层层波涛,但是眼前这种麦浪,却给人一种生活的希望。
这是粮食,是种子,是老百姓的命根子。
在这个时节,回程的路上并不止他们一家,几个村子的人也都在忙忙碌碌地往返于旧址与新宅之间,他们不放过任何一点曾经生活的痕迹,更何况是兢兢业业种了两个季节的园子呢。
而且,即便不为旧家园而来,在这个季节上,只要你用心去找,到处都是吃食,到处都是成熟的果子与野味。
与荒年不同,今年就连野果也结得格外多,额外甜,道路两边的山杏、野梅子、葡萄都被摘得干干净净。
人们欢欢喜喜地把这些野果带回家中,无论是煮熟了,或是腌渍起来,都是一项美味。
但再往深山处去的那些果树,人们便不敢伸手去摘了,边鸿与戎峰这时候就会进山去,采摘一些季节性的浆果。
葡萄又小又酸,吃到嘴里实在是难以下咽,不过味道清新,所以边鸿便把它们酿成了酒,封在陶罐子里,不知能不能成,也是一种新的尝试。
而那些果子则被切开去核后晒成果干,等着在冬季没有蔬菜鲜果的时候,吃上一吃,也是额外的滋味。
随着他们劳作的时间越来越长,搬回的东西越来越多,如何储存也成了一个问题,两人便在一天空出时间来,于屋后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地窖。
地窖不大不小,正好用来储存成熟的土豆、萝卜等冬菜果子,也可以放一些新鲜的进去,能够储存很久,即便是冬天也不会冻伤,这是劳动人民的智慧。
没过几天,闵家表叔还送了些绿豆过来,他告诉边鸿,这些绿豆可以留在冬天没有菜的时候,只要用热水一过,闷在盆里,放在温暖的炕上,只一两日就会发出新鲜的豆芽,过了油,炒了豆芽之后再淋上些醋,异常鲜美。
所以最近边鸿每天都在忙碌,日子都在食物的香气中度过,就连小猴子也过来帮忙摘菜,它龇牙咧嘴地掰着豆角,小手上都是豆角浆,掰满了小小一盆后,就会拉到边鸿身边去,然后再抱一捆新的过来,重复龇牙咧嘴的过程。
边鸿看着就笑,想来这是一只很有用的猴子了。
只是家中肉菜一多,边鸿就想着带上些富裕的东西往村子里去走走,不说白白给别人,大家互通有无,换些想要的东西也是好的。
所以趁着晨光一起,天色刚亮,边鸿骑着银霜,小熊驮着一大袋子粮食与猪肉进村去换货,戎峰就在家中继续挖地窖,实在是一个小地窖,装不下那么多的东西,况且还有麦子没有收回来。
边鸿对食物储存几乎有些病态,或许是挨饿的滋味让他太刻骨铭心了,食物对于活着来说是多么的重要,于是他悉心分门别类,整理归纳,即便这样,一个地窖也不够装。
戎峰从来没有进行过这样大型储存的活动,从前他与母亲两个人在山上的时候,总是存一点,吃一点,不论是年景好或是年景坏,虽然不会挨饿,却也吃的不会太好,想来,也是没有滋味。
现在这样的忙碌反倒令戎峰心中升起一种热乎乎的感觉,他觉着活着有滋味,有奔头,是快乐的。
边鸿到了下午,太阳都快落山的时候才回来。与往常进村不同,这次他是乐颠颠地跑回来的,怀里抱着一只大木箱子,笑嘻嘻的跳到荣峰眼前,鼻尖上都是汗水,但脸色通红,他大声说,“你猜我这里装了什么东西?”。
戎峰耳朵微微一动,就知道里头是活物。
但看着眼前兴致盎然的边鸿,就没开口说破,只挠挠头说不知道。
边鸿卖了关子后,才伸手把木箱的布揭开,就露出里头二十几只毛茸茸的小鸭子来。
戎峰也很惊奇,他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只,从前在村子里也有很多人会养些鸡鸭,甚至每家每户还会有那么一两只看家的黄狗。
但随着灾年的到来,这些活物统统消失不见,不仅是这几个村子,就连附近的州镇都已经很少能看到。
毕竟连人都活不了,更何况一些牲畜,这二十几只小鸭子确实是意外之喜,边鸿看着有些震惊的男人,这才笑着解释起来。
在他到了村子中的时候,才发现村中央空出了好大一片空地,那里有不少人都来交易。或是拿着粮食,或是拿着做好的衣物、鞋袜,家家互通有无,以物易物,非常热闹,甚至堪比一个小集市。
正在他换得起劲的时候,村边上的人忽然呼喊起来,然后一大伙人就都朝着小道上跑了过去。
边鸿抬头一看,竟是一个小商队,对于僻静的村镇来说,商队是很少路过的,就在边鸿疑惑的时候,身边的闵表叔赶紧拽着他朝那边跑去,边跑边说。
“娃子,咱们快去看看,这是赶生灵的人来了,好些年都没有这样的场景了。”
“赶牲灵?赶牲灵的是什么人。”
表叔则解释,“他们从很远的地方过来,赶着鸭子,赶着驴子,一路吃一路睡,等走过来的时候,小鸭子变成了大鸭子,驴子也变成了可以干活的家伙事儿,这时候碰到合适的村庄后,他们就会停下脚步,在这里交易一番,再启程上路,最后直到货物全部卖光,再用交换来的钱财买些新的禽畜幼崽,又按着原路赶回去,回到家乡的地方再次售卖,这么一来一回间,就做成了买卖。”
虽然沿路艰辛,但是收获颇丰,也让这一行当,就这么传了下来,直到在灾年的时候才终于断了来往,听说在那几年,赶牲灵的人多半是被抢了牲畜,这还不算,人活着已经算是好事了。
而对于村民们来说,家畜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财产,他们需要家畜来帮忙耕田做活,也需要家畜在养了一年之后,于冬日提供给他们生存下去的肉食,尤其是些鸡鸭,他们养活一年,喂一些杂草杂粮,到了冬季,不仅可以吃肉,皮毛也可以留存下来做衣裳、做被子,御寒保暖。
人与动物在小山村中相互依存,相互滋养。
边鸿深以为然,于是他将手中的东西几乎都换成了小鸭子,因为这几个小家伙实在是很昂贵。
毕竟在这个年头是稀缺的物件,但依旧有大量的人抢着去换去买,因为只要有了鸭种,那么就可以年年都孵出小鸭子,一代一代循环下去,对于没有能力进山捕猎的村民来说,是难得可贵的肉食来源。
而与鸭子一起赶过来的驴,倒是很少有人去买,驴子大多干不了太重的活计,除了拉磨下地并不实用,倒是跟着他们一路而来的几匹马,更引人注意。
里正们商量了半天,最终决定,几个村子合伙买下了一匹高大的红马来作为村子明年耕地的壮劳力。
而边鸿在与商贩交流的过程中才知道这马匹的来源是很正当的,战争结束,朝廷已经开放了马匹的买卖。并且有更多的军马流入了民间,繁衍出来了许多体格健壮的马匹,运用到农业耕地之中。
边鸿点头感慨,一切都越来越好了。
不过这些鸭子换来容易,养起来倒颇为艰难,他不仅要新搭建起鸭棚,还要做的严严实实,因为附近的动物们虽然不惦记烟熏的腊肉,但是却十分惦记这二十几只活蹦乱跳的小鸭子。
大型的野兽倒还好,不至于为了这几口塞牙缝的肉铤而走险,但一些野猫,野狐狸,或是零星几只黄鼠狼,反而额外的上心。
这些小家伙们体型柔软,擅长从各个缝隙突破重围,找到小鸭,所以还颇为费心。
终于在损失了一只小鸭子后,边鸿恨不能整天守在鸭圈旁边,只是他也不能日日夜夜都跟鸭子们待在一起,最后还是由小熊与银霜接下了这个任务,
它们两个也不睡在屋里或者圈中了,趁着夏末的夜色依旧是暖和的,两个家伙趴在鸭圈旁边,每到晚上,夜幕降临,就守在一旁,若是有一点声响,银霜就腾的一下子站起来,它的铁蹄之下,就连野猫,也颇为畏惧,只得绕着走,小熊脾气更暴一些,还会追出很远,恐吓这些想要偷鸭子的贼。
而后熊自己则流着口水趴在鸭圈上,眼巴巴地看着那二十几个小东西。
边鸿说了,这些玩意儿长大之后会下蛋。
蛋好吃,熊知道。
但是就这么每天守着也不是长久之计,戎峰想来想去,决定用一招,来定乾坤。
他直接进了山,迅速找到了猴群,并在老猴王诧异的目光中,从它的头顶上薅下了那几根珍贵的山君毛发,而后转身就跑。
老猴王气得在原地直蹦,但是那个臭小子跑得太快了,自己追不上,只得在原地捶胸顿首。
所以在戎峰把山君的毛发绑在了鸭圈上之后,这一片天地终于消停了下来,再也没有动物敢打这二十几只鸭子的主意了。
但边鸿却有些无语,这几根毛发吓住的不仅是附近偷鸭子的贼,还有圈里瑟瑟发抖的鸭子。
在这样威慑的气息下,边鸿怀疑这些鸭子会长大吗?不会吓死吧。
不过阴差阳错之下,这些鸭子长大之后,有些动物靠近一闻嗅,都会一时间懵住,怎么鸭子身上有山君味儿?难道是山君的私生子不成。
边鸿无法预料他家的鸭子日后在山中称王称霸的场景,此刻他看着挤作一团,弱小而可怜的家伙们,还是颇为心疼的。
在换了鸭子之后,就连戎峰,也对村里的小集市上了心。
在边鸿带着戎峰第二次去换取物品的时候,里正们拜托了边鸿一些事,倒不是其他令他为难的,而是寻土。
寻什么土呢,里正说,他曾见过一种灰色的粘土,用那种土制出来的物件,经火一烧,很精美,又不渗水,州府的有钱人很多都在用这种瓷器,反倒是村民们大部分都买不起。
这回朝廷在村上设了一个窑洞,除了烧砖,或许还能用作其他,比如说烧些陶器与一些瓷器,不知能否成功,但尝试一下,也是人之常情。
边鸿答应下来,因为他确实在山上曾经见过这样的土壤,回家之后,两人一商量便启程上山,搬下来一大车瓷土交给了村民们,让他们自行去研究。
此事过后,二人又回到了忙碌的状态,依旧是晒果干、摘果子,山里山外一趟一趟的走,地窖越来越满,边鸿的心也越来越满。
他不再惧怕饥饿,不再惧怕灾荒了。
就在他把瓷土这件事抛之脑后之的半个月后,村民们却兴高采烈地找上门来,并没有空着手,而是带了许多盆盆罐罐。
边鸿一看,虽然是粗制劣造的,但依旧是瓷器,并不精美,对他们来说却很实用。村里研究了许久,前几日才刚出了一窑好的成品,十成中也占也就占二三,损坏率很高,但依旧让他们高兴。
不仅是因为有了可用的盆罐,更是因为他们发现了一条村中新商机,为贫苦的百姓们又找到了另一条出路,虽然产量少,但换到镇上也够一袋子粮食了。
直到这一段时间的忙碌告一段落,戎峰才抽出空和几个村的里正一起到州府上,去更换户籍,改换地址。
已经不早了,再拖,就是秋收,更没时间改户籍,这涉及到明年春天朝廷派发种子的数量,非常紧要。
边鸿则自己坐在门口,给鸭子们撒完了食,就想着出了远门的戎峰,说起户籍,他就想起了从前的往事。
曾说在这个春季就要分籍的两个人,却就这么过到了一起,甚至从春到秋,从去年到今年,或许,也会从今年,到往后的一辈子。
人生际遇真是神奇,他不由得感慨。
州府距离这里的很远,去的人一时间回转不来。边鸿在夕阳中望了许久后,终于放弃回了屋,自己躺进了被窝里。
戎峰这一去,倒叫小猴子趁机钻进了被窝,小熊也晃晃荡荡地过来看了一圈,但最后摄于戎峰的余威并没有上炕去,只吭哧吭哧的趴在地上,时不时的抬头拱一拱边鸿垂在炕边的手。
边鸿却实在是睡不着,从前,不论是在黑煤窑的矿坑底下,或是在逃荒的土坑里,他不分时间、不分地点、不认床、不认人。
可现在,他有点辗转反侧,想起两人男人的胸膛上是多么的温暖。
窗外映着遥遥明月,边鸿眨了眨眼,摸了摸凉凉的被窝,最后一叹气,索性抬手把被子盖过了头顶。
烦躁。
第104章
夜晚的镜湖之上,月光如同一条安静又柔软的银河,从九天之上层层流泻下来,在湖面上倒影摇曳。
时或有水鸟垂着双脚轻轻点过湖面,便会泛起皱皱光纹,仿佛打翻了装满了满杯月光的陈酿,泛着荧光淅淅洒洒地落在人间。
边鸿在屋中的竹席上辗转反侧,最后索性穿好了衣裳,拎着小木桶,带着屋里屋外这一堆大大小小的毛孩子们,在湖边挽起裤腿,趁着明亮的月光,捉黄鳝。
这个季节的黄鳝是最美味的,刺少肉厚,它经历了夏季丰饶食物的滋养,圆肥丰满,肉嫩鲜美。
就是难抓的厉害,这些东西滑不留手,但凡不会用巧劲,即便抓住了,也会被黄鳝滋溜一下跑走,再想抓,受了惊吓的黄鳝不论再怎么用诱饵诱惑,也是不肯再从洞口冒头了。
而在抓黄鳝这一方面最出色的,不是别人,反而是小猴子。这小家伙眼疾手快,能蹲在边鸿的肩膀上一动不动,大眼睛眨也不眨,聚精会神盯着边鸿的手。
边鸿正提着弯弯的鱼钩,鱼钩上挂着一小块生肉,找到一处浅水淤泥掩藏的小洞口后,在洞口缓缓抖动饵料,只待黄鳝出洞。
等到黄鳝探出半个身子的时候,小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用双脚勾住边鸿的肩膀,而后探出上身,伸出天生修长的手臂,死死钳住黄鳝的,任它如何地龙翻滚,小猴龇牙咧嘴的被甩一身水,也仍旧不撒手。
边鸿收饵后迅速接应,把黄鳝塞进木桶里。不多时,配合相当不错的一人一猴,已经大大小小抓了小半桶。
边鸿琢磨着怎么吃,是红烧,还是干煸,但最后还是盖上了木桶盖子。
他决定再等两天,戎峰要是还不回来的话,便作罢,时间太久,就留不住了。
边鸿正分神想着,就觉得余光中湖岸上有一道黑影一闪,随即,就在他阻拦不及中,“噗通”一声落入湖水中,连泥带水的,溅了边鸿满身满脸。
并由于嘴还没来得及闭严实,多少尝到了泥土的土腥味儿,于是边鸿再不想其他,从淤泥中拔出脚,一个箭步冲上去,身后就揪起了那只闯了祸还不自知的巨大黑影。
小熊肥嘟嘟的肚子在泥水中直颤,即便被人就着后颈皮,也依旧撅着大腚,低头在湖滩的泥地里找黄鳝。
边鸿气得想笑,“还找什么找,早吓跑了,去!自己跳进湖里先洗干净。”
巨大的声响惊起了夜晚湖面上栖息着的水鸭和禽鸟,更别提那些谨慎小心的黄鳝了。
边鸿被迫收工,在浅水处洗干净了脚,踏着戎峰早就在湖边修好的石台小路,一路往岸上走,沿路在微凉的石台上,留下一滩滩泛着月光的水迹。
一路月影重重,秋季的风渐渐寒凉,边鸿在冰凉的石阶上缓了缓脚,夜风一吹,湿淋淋的双足一阵冰凉,只有这个时候,边鸿才忽然觉得季节更替。
时间过的真快,天又要冷了。
边鸿抬手捋过被风吹至眼前的长发,微微愣了一下,在不知不觉中,头发已经这么长了,从前如蓬草一样干枯发黄的都已经被剪去,已经渐渐恢复了从前的柔顺与乌黑。
边鸿有些愣神,不知道在心里都想了些什么,不过他最后也只是敛起眼神,不再停留,继续朝小屋的方向走去,只在这静夜中,沉默的拢住头发,用戎峰给他削刻的乌木簪子,单手在脑后挽了个髻。
只是刚走了没几步,顺着夜风吹来的方向,边鸿蓦然抬头望去,一个高大的身影就这么站在月影下草木扶疏的小径尽头,像是刚停下了脚步,披着满身行路的风尘,远远地望着边鸿。
“咚”的一声,边鸿怔愣间手下意识一松,装着泥鳅的小木桶就实实在在落在了石台上,幸而沉甸甸的,也只晃了晃,就站稳了。
边鸿回过神的时候,也忘了去拎小木桶,而是还光着脚,径直朝远处男人的方向走了过去。
远归的戎峰却没有说话,反而抖了抖一身微凉的露水,而后伸手扯下了贴身围在脖子上的围巾,在温柔的月光下,低头弯腰,蹲在了地上,他伸手捋过边鸿冰凉的小腿,一路摸到湿漉漉的脚上,用残留着自己体温的围巾给眼前的人擦干了脚。
边鸿下意识想抽脚出来,但只一动,就被戎峰粗糙却又有力的大手直接按住了。
男人身量高大,半蹲在边鸿的眼前,丝毫不显得低了多少,反而更显出他横阔的肩背与结实的筋骨,是足以让人感到压迫的体格。
边鸿隐秘了动了动被男人攥在温暖手掌里擦干的脚趾,烦躁了许久的心也不知怎么就渐渐平静了下来。
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,边鸿的话都被戎峰这忽然的动作堵在心里了,戎峰也一反常态的没说话。他给边鸿擦干了脚,又把围巾放在地上给边鸿踩着,以免夜晚的地上凉,冷到边鸿光着的一双脚。
最后在边鸿不自在的轻咳了一声,准备开口时,维持一个姿势半蹲了好久的戎峰却忽然站了起来,而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信封。
夜晚中看不分明,边鸿还以为戎峰递过来的是两人新办好的户籍,于是伸手接过来就要揣进怀里,毕竟,在这地界,户籍这东西对老百姓而言,实在是重要的要命。
戎峰看着边鸿的动作欲言又止,但最后还是沉沉地先开了口。
“这是调令。”
“啊?”边鸿一愣,什么调令,“给戍山卫的?”
戎峰摇了摇头,“给你的。”
边鸿怔愣的好一会儿,才打开了信封,借着明亮的月光,隐隐约约看着信上的内容。
朝廷在战争结束后,终于在巨大的艰难中走了出来,也终于有了犒赏三军,赏功罚过的能力。
而为首的,就是重整虎贲军的旗帜。这是一只在家国百姓危难之际,挺身而出,浴血奋战,几近全部战亡的英雄,除了死去战士的追悼,就是虎贲军还活着的将士们进行封赏。
战士们的功德,甚至惠及已经离开行伍之中的兄弟们,虎贲军退伍的兵将们也重新被召集起来,各有去处。
摆在边鸿面前的是两条路,或是重新回到军中,继承虎贲军的称号,重整这只军中的不倒神话,或是回到自己的原籍,平平安安的做一个县丞。
戎峰低头,看着眼前愣神的边鸿,他那双似乎能降龙伏虎的大手就那么僵硬的垂着,甚至手指尖都有些发麻。
眼前这个在灾荒中举目无亲,无处可去,最后因为五十斤小米暂栖在自己身边的人,现在,似乎有了他新的去处,并且看来,都还是不错的选择。
他并不确定,这一方远离人世繁华,独居深山的几间小屋,是否就能留住眼前这只从遥远之处飞来,暂时休憩的鸿雁。
就在戎峰难以言喻的惶恐之中,看了半天信的边鸿终于开口。
他只轻声说了一句话。
“回屋歇了吧,明天早上有酱焖黄鳝吃。”
第105章
戎峰在从州府回来的这一路上,为了能早些到家,几乎风餐露宿。饿了也只边赶路边从怀里拿出个干粮饼子吃就罢,连火堆也没点,寒凉了一路。
回到家中,边鸿连夜烧了热水,戎峰在蒸腾的热气中泡得浑身松软,洗去一身风尘,疲惫就去了一大半。
夜里,或许因为那封突如其来的调令,两个人心绪波动,几乎谁也没睡着,但似乎又都怕影响对方,于是只得背对着彼此,在夜色的掩映下,沉默的相安无事。
月光从窗户透进来,映着随风摇曳的枝蔓,投在地上,又随着沉默的时间,渐渐爬上桌椅、箱柜,最后终于照在被褥间,在黑暗中,氤氲出戎峰那张眉目深刻又坚毅英俊的脸。
男人赶了好久的路,此刻终于回到家中,虽然心中熬油一般的翻滚,但仍旧还是在舒适又温暖的被褥间睡熟了,只不过眉头似乎还是皱着的。
边鸿翻过身,头枕在自己的手臂上,正对着睡着的戎峰,趁着微亮的月光,睁开了眼睛,目光描绘着戎峰的脸。
他脑中似乎全都放空了,就这么呆愣愣的,看了男人一夜。
最终,在戎峰深眠且沉静的呼吸声中,边鸿伸出自己的手,像一片羽毛般,轻轻地放在了男人身侧宽厚又炽热的掌心里,蜷了蜷,贴了贴,而后终于闭上了眼睛,也渐渐睡去。
戎峰早上醒来的时候,朝身边下意识地一伸手,被窝的另一边却没人,他摸了个空。
于是他心中一紧,忽地坐起身,松软的被子从身上落下来,露出男人整个紧实强健的后背与腰臀。
戎峰像睡迷了似的,脑袋里什么都没想,立即伸出长腿跨到地上去找人,不过手刚按在门把手上,耳朵却一动,就听见厨房里传来边鸿气急败坏的呵斥声。
“臭熊!昨晚上我抓了小半桶的黄鳝,只睡了一小会儿,就给我掏得只剩个底了,你还吃,都胖得肚皮拖地了!”
一听见那道熟悉的声音,戎峰才好像终于清醒了过来,但依旧光着脚站在地上没动。
悉悉杂杂的说话声,厨房锅碗瓢盆的磕碰声,没一会儿,好像是菜入油锅,“唰啦啦”的炒了起来。
直到屋子里渐渐渗进来焖煮黄鳝的香味儿,戎峰这才反应过来,蜷了蜷许久没动的手指,沉默安静地转身回去,穿上枕边不知什么时候放好的干净衣裳,收拾停当后,出门干活。
秋初,果实成熟,就连野草也打籽了,应该早早准备冬藏,把屋后挖的菜窖填满,这一大家子才能殷实地度过整个寒冬。
这是山野人家一直以来的惯例,而这些勤劳又朴素的劳作,才使得许多乡下人在几年的灾荒中艰难挺了过来,民以食为天。
但即便还有很多活儿等着要做,眼下戎峰却站在厨房门口,有些迈不动步。
边鸿在灶台边回头看了戎峰一眼,然后朝他摆摆手指着水缸,“挑点水回来,洗洗手,一会儿吃饭了。”
于是戎峰没再问那封信的事儿,只是应了一声后,转身拎着水桶往镜湖的上游去。
戎峰离开后,边鸿才顿了顿手,拿着铲子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神。
直到黄鳝出锅,泛着酱汁浓郁的油光,边鸿又切了一把树林里长着的小野蒜,绿油油的撒在上面,更激发出了一种鲜香滋味。
酱焖的黄鳝确实很好吃。
边鸿吃了很多,最后盘子里还剩些汤汁,也叫戎峰都倒进自己的饭碗里,拌着软白香糯的白米饭,闷头吃了。
饭后,出来溜达了一趟,两人并排走着,边鸿有心想和戎峰说几句话,但刚开了个头,不远处的小路上就急匆匆的奔来几匹骏马。
戎峰抬头一看,果然,州府传达政令的官差队伍,骑着朝廷特地配备的良驹,紧赶慢赶的像一阵旋风,从石路上没多久便到了门前。
传令人风尘仆仆,穿着一身御赐黄马褂,对着边鸿按照户籍与画像确认无误后,站定净手,而后“唰”的一声展开一卷圣旨,不知道第几次宣读前头的章程,而后在第十五卷找到闵熙的名字,提笔圈了个红,代表着这一户的事情完结,可以交差。
随后这一行人又匆匆忙忙的离开了,毕竟任务众多,还要赶着去下一户,宣旨的官差对着边鸿拱拱手,最后只说,但凭个人意愿,或去新整编的虎贲军报道,或回到原籍地方,补县丞的缺。
还附带了一件县丞补缺上任的文书,文书封面印着当地主管州官的红泥官印。
众人匆匆离去,边鸿原地拿着文书,本来没想打开,可封面的官印后边,却还带了一行小字,那字体边鸿颇为眼熟。
上写:闵兄亲启,弟薛林敬上。
旁边的戎峰看了一眼,“薛林是谁?”
边鸿终于决定拆开文书,并转头和戎峰解释:“就是上次在二龙口治水的时候,遇到的小薛,我从前在虎贲军做伍长的时候带过一段时间,他如今想必也做了官了。”
虎贲军里能囫囵个做个全乎人活下来的兵不多,而且薛林不像边鸿,服役期满就退下来回乡,他一直在军中效力到最后,如此论功行赏之下以后也多半能平步青云。
边鸿因为看到小薛的留字,回忆起旧日的同袍之泽,这才打开文书,里头除了赴任的信函印证,还夹着一封薛林写的信。
信中的内容却令边鸿颇为惊讶,小薛不但去了闵熙的故乡任职州府县官,因为当地灾荒与瘟疫的原因早就十室九空,大量田地无人耕种,朝廷便稍作清理后,就将军中大量伤兵与无家可归的老兵安置在了那里。
小薛盛情邀请边鸿去做自己的县丞,言说是还能照看虎贲军中的故人,薛林写信的时候左想右想,觉得这处实在是伍长最好的归处了,他觉得边鸿一定会来,到时候与自己共治一方百姓,以后也是一段佳话。
可边鸿却站在原地怔愣的想了很久。
对于薛林来说,是荣光的军中岁月与即将大展拳脚的治下属地。但对于边鸿来说,是家乡父老的埋骨之处,也是他带着官宝与元定,一路生死艰难摸爬滚打逃出活命的旧乡。
边鸿手里拿着信,目光却望着远处的天边。
最后是戎峰伸手接过信件,并折好了重新塞回信封。
山野间的虫鸣阵阵,清凌凌的风吹来远处林海清新的草木香气,散漫的阳光照在戎峰高大的身形上,投射下的影子拉的很长,几乎将边鸿包裹在了其中。
男人微不可查的绷着一口气,但是最后还是轻轻朝边鸿说了句话。
“那就回去看看吧。”
临行之前,路上要准备的东西颇多。
即将是秋收的时节,除了庄稼要收,不久农忙之后,村民们也会集结起来,或是进山,或是在山脚附近,采摘些野果野菜,运气好的也能捕猎到小型的动物,野兔野鸡居多。
就连他们居住的镜湖附近,也会有零星的人前来捕鱼下网,人们不敢进山,灭蒙山实在凶名在外,但是山水附近还是要来的,多采摘捕猎一些野货,今年的冬天就更好过一些。
毕竟年景无常,今年丰收,谁知道明年又如何呢?老百姓都饿怕了。
所以戎峰也走不开,近期他要频繁的巡山,既保证误入大山的村民安全,也要防着有歹人结伙进山行恶。
所以,边鸿拒绝了要陪他一起回去的戎峰,只说自己就可以。
他当初能在易子而食的逃荒路上,带着两个年幼的弟弟,千里迢迢的逃出活命,如今天下安定,水路畅通,独行并无碍。
边鸿也并没有叫上还在书塾住宿学习的两个弟弟,对他们来说,旧乡中只有死亡。
双亲的罹难,逃荒路上的生死挣扎,都是童年笼罩在内心深处的阴影。或许等他们年纪再大一些,想要问祖归乡的时候,边鸿会很乐意带他们前往,但不是现在。
院子里,戎峰坐在门前,趁着晚霞将边鸿的弯刀磨得发亮,光可鉴人的锋利,而后用新皮子做好刀鞘,系好绑绳,这样可以结实的绑在腰间,更方便边鸿取用。
厨房里,边鸿装好路上的干粮,有新烙的煎饼、顶饿的硬面饽饽,各种存晒腌制的肉干,甚至还有一小罐果脯。
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玩意儿,都是戎峰提前找好了,仔仔细细堆在布包里的,比如内伤外伤的药丸、露宿野外驱赶野兽的药粉、戍山卫们亲自绘制的地形图等等。
边鸿想,这此的行程简直与逃难来的时候孑然一身、穷病潦倒的样子迥然不同。他看着眼前戎峰给归置出来一小堆物件,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,太多了,一路上背着怕是有点沉。
这还不够,屋门“吱呦”一声被打开,戎峰拎着打点妥当的弯刀进来,放在边鸿的行囊里,与利器一起的,还有一大包沉甸甸的银子。
男人把家里的钱都翻了出来,通通给边鸿带上,边鸿打开一看,有零有整的。
于是边鸿抬头看眼前的男人,“干什么,这么多,是让我路上给你再买个媳妇回来不成。”
话一说完,边鸿便想起当初自己五十斤小米的“身价”来,现在手上这么一堆银子,实在是很堪用,花不完的。
戎峰知道边鸿是打趣自己,但依旧没收回手,直接拿过银子,兀自塞进边鸿的包袱里,并沉稳的表示。
“穷家富路。”
但他拎着行李一掂量,确实有点重,便接着说,“你骑着银霜去,多带些行囊也无妨。”
边鸿原本不想带着马,只身上路还轻便些,骑着银霜,一路上还要准备马草与粮食,战马不同于普通马匹,只吃草不行,还要吃精料,否则挺不住远途跋涉,要生病。
边鸿摇头,“我借乘木帮的船,走水路,这样还快些。”
所以最后在那沉重的包袱里挑挑拣拣,紧着要紧的物件带着,其余只收拾好放了回去,尤其是那一大包银子,边鸿只带了够用的,剩下都塞回衣柜深处的钱匣子里。
直到天黑,一切准备就绪,过了今夜,边鸿明早就要启程。
戎峰沉默地跟前跟后,话很少,只安静干活。
晚上男人在床铺上克制地翻了好几次身后,在月半中天的时候,终于忍不住,悄悄起身,自己出了门。
秋夜,天高露浓,远处的山川层林尽染,在月光下显出它幽秘的巍然。
镜湖的水面荡漾着银月色的微波,男人在湖边脱下衣裳,解开背后胡乱绑着的头发,抬步往湖水中走去,泛着凉意的湖水渐渐包裹住他健壮的身躯,戎峰伸手掬起一捧冰凉的湖水,往脸上扬去。
寒冷的湖水刺激着他的思绪,暂时压抑住了心中翻涌的情绪。
于是他索性闭上那双异色的双瞳,深吸一口气后,一头扎入水中,朝远处潜去。
因男人涉足而荡漾的水面,没一会儿就恢复了平静。直到许久之后,碧波泛泛的水面才“哗啦”一声,一条健美的身躯映着月光,仰着头破水而出。
平日里乌黑随意的头发终于服帖在后背上,露出他光洁的额头,水珠连成串,从眉眼蜿蜒到高挺的鼻梁,顺着唇角一路至紧绷的喉结。
戎峰呼出一口气,就这么站在水中,仰脸看着夜空。
泼墨似的苍穹,一望无际的林海。
天地空旷,令人生出一种无穷无尽的孤寂感。
就在男人静默的时候,身后的水面却泛起波光,戎峰还没等回头,只觉得一双触感熟悉的手,从身后攀了过来,沿着他健壮的腰际,一直搂到胸前。
边鸿在深夜里涉水而来,或许是湖水有些凉,或许是夜色太美,又或许是这个背影在月光下的湖水中显得太过伶仃孤独。
边鸿从背后抱住了戎峰。
他们只隔着一层濡湿的薄衫,身躯紧紧地贴在一起,两个心跳的速度渐渐在失控中趋同。
情|欲汹涌而猛烈,让人难以抵挡。
他们在这个月明的夜晚,就这样沐天而浴,两具孤独的身躯交融在一起,填补彼此的焦灼的空隙。
戎峰感受着边鸿紧紧环抱住自己的手臂,忍不住低头狠狠地咬在他的肩膀上。
最后,戎峰牵起边鸿指尖深陷在自己后背中的手,并轻轻放在唇边,珍惜地亲了亲。
在边鸿仰着脸抿着唇,用映着月色的与水光的眼眸专注地注视他的时候,戎峰就无比肯定的知道了一件事。
他们是相爱的。
第106章
独行,对于边鸿来说,几乎习以为常。
他人生的大半都是孤独的,这造就了他敏感而沉静的本色,和在苦难磨砺下,那一颗孤毅坚勇而柔软的心。
回到故地的路程,说近不近,说远却也还好,从水路顺流而下,再绕过几座矮山,行过几个州府,就到了。
从前带着两个脆弱的孩子,一路上生死搏命,那场跋涉,遥远的仿佛没有尽头。
现在来看,却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,殊不知也仅仅只隔着一个四季轮转。
路上要比从前太平得多,穷凶极恶又成群结队的马匪已经很少见,足见近来朝廷剿匪有功。
只不过黑店倒是还有几个没倒闭,但人家大多遵守道上的规矩,看边鸿是普通老百姓,也很少坑骗。现在百姓贫苦,刚刚能温饱,没有什么油水可榨,所以对边鸿态度虽然差了一些,打尖住店也都不耽误。
打家劫舍的各种灰色营生,开始做起正经买卖了,一切似乎都渐渐拨乱反正。
月底,旅途上的景色,已经变得熟悉,似曾相识的荒山与孤村,如今却变得有生气,土地有人在放荒开垦,垮倒的屋舍也被修整出来,重新住了人。
这些人边鸿并不认识,但是从他们的身上,依旧能看出曾经征战的痕迹,大多人身板挺直健硕,眼目精光湛湛。甚至有几位在村边巡逻的人,边鸿只扫了一眼,就看出他们功夫不弱,太阳穴都是鼓鼓的。
村民见到边鸿这幅生面孔,虽然不惊讶,但还是立即上前问讯查看。
于是,拿出户籍与路引给守卫核对的边鸿,立刻因曾经“虎贲军”的履历被人围观。
附近几个村子都是军中退下来的兵卒,他们对于还活着的虎贲军才会更敬仰,所以在边鸿推脱不及的情况下,他们已经派人通知了州府。
于是,被热情截留在当地里正家里强行喝茶吃饭的边鸿,茶水才过三旬,小薛就已经带着人亲自来接了。
薛林以为边鸿已经决定了回到故乡来和他一起出仕为官,所以格外的高兴,见到边鸿之后更是激动的满面红光,也不顾周围的下属,直拉着边鸿说个不停。
边鸿看着薛林熟悉的面孔,也微笑倾听,他还记得这人刚入伍,被分在自己伙里时,那略带青涩的样子。
如今,小薛身穿宝蓝色官府,浑身自带气派,说起执政治民,言之有物,谈吐间,早已不再是从前战场上那个总跟在自己身后,杀敌手抖的愣头青了。
小薛说罢,就要带着自己的伙长回府衙安顿,边鸿却终于摆手开口。
“先不必,我想在乡里看看。”
薛林也恍悟点头,“瞧,我这都高兴的昏头了,伙长回家来,自是要先好好瞧一瞧的,我这就带你去走走!”
边鸿连忙推辞,“军中退下来的兵卒带着家眷刚刚在这里安顿下来,还有颇多事情要你照应,你政务繁忙,不必管我,我自己走走便罢。”
薛林也挠挠头,他确实很忙,已经好几天没睡好觉了,现在府衙的案头上还摞着好些公务,等着他处理,于是只得自己先走。他本想给边鸿留下几个人带路,但边鸿已经收拾好行囊,并在拍了拍他的肩膀后,自行出发了。
薛林有些失落,但与边鸿相约好在州府衙门见面后,转眼就带着下属们风风火火的离开了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要走,或许会在某一个时段与一些人相交,但随着前行道路的不同,就会在命运的岔路口分道扬镳。
门外,边鸿与薛林走上了不同的两条路,薛林朝着州府衙门而去,边鸿则向着军中老兵们安置的地方,朝旧乡走去。
到处是重建的家园,只是女人和孩子比较少,在这里安置的人,基本上都是从军中退下来的兵卒,老少皆有,甚至大多身带些残疾,有的少一只胳膊,有的缺一条腿,或有没耳朵和刀疤脸的,算是轻伤。
匬Q酅Q筝Q哩——
走过几个村镇,没有边鸿认识的人,但是每一个人身上的气质都是边鸿熟悉的。
直到走在一座小桥上,忽听桥头有人朝他的方向试探地喊了一嗓子。
“闵,闵熙?那儿郎,是不是闵家小子!”
边鸿闻言转身朝桥头一望,就见一个腰间挂着酒壶、头发花白的老者,从坐着的桥墩子上猛然腾身站起来,兴奋地朝自己挥手。
老头很兴奋,“嘿,嘿,往哪看呢,我还看不出来么,就是你小子!”
边鸿有些意外,能在这里看到一个熟人,实在是令人激动的事,于是终于露出了笑容,赶紧朝老头跑了过去。
这老人不是别人,正是虎贲军退下来的老兵冯德章,曾任军中的小粮官,士兵们每天的口粮,都是经由他的手,均衡的发到个人手上。
因为他管吃管喝,虽然官职不大,但是有大把的人巴结他,在虎贲军中也很风光,他的三个儿子在军中也都职位不低。
当初因为边鸿长得乖,比老头的小儿子还面嫩白净,所以颇受他的照顾,每次打饭,老爷子都能在一大盆的碎鸡肉里,挑出囫囵个的鸡腿,然后“咵嚓”一勺子扣在边鸿的碗里。且又知道边鸿爱干净,旁人领取的军服和被褥或许有旧的,但他给边鸿的,一定都是新的。
如今虎贲军已成历史,两人孤零零地在此地相遇,心中反而觉得更亲近了。
老爷子笑哈哈地拍着边鸿的肩膀,连连称赞他壮实了不少,气色也好多了。不像从前在军中那几年,不论自己怎么偏心地给边鸿多打饭放肉,这小子也显得伶仃单薄,叫人平白的心疼。
于是,两人坐在村口的小石台上,就着一小碟腌毛豆,还有边鸿包袱里的肉干果脯,感慨地分享老冯的那壶老酒。
谁也没说从前的旧事,只谈新生。
毕竟,要说什么旧事呢,几乎所有相互熟识的人都葬身在边关的大战中,边鸿看着孤身一人的老冯,也没问他那三个儿子的下落。
不必问,看他不修边幅落拓黯然的样子,便可知了。
老冯热情的招呼边鸿,说自己的近况,又问边鸿回乡后有没有找到他那两个弟弟。
故人相聚,一时间也相谈甚欢。
老冯对边鸿描述着伤残老兵在这里被安置的生活。有的兵卒把家乡的亲人都接过来,朝廷会多分土地,有的则在附近安置的迁民里找婆姨,组成新的家庭。只要曾经有军籍的,近些年都免赋税,伤重者,补贴也很可观。
朝廷无论银子多么紧张,却从不薄待这些为国家出生入死的兵卒,他们该得的钱,一分一厘都不会少。
而这些安置下来的兵卒们,生活脱离了刀光剑影的英雄主义,变得平凡而安稳。
老冯说着,递给边鸿一杯烈酒,没等边鸿举杯,他自己倒是先一口闷了下去。
酷烈入喉,老兵开怀大笑。
边鸿看着他已经完全花白的头发、佝偻的腰背,还有举着酒杯有些发抖的手,低头默默把酒喝了,心中泛起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涩情感。
一种英雄末路,萧瑟,悲凉,沉重的滋味。
之后,村中有不少人在听到竟有虎贲军中的人来找老冯叙旧,就都三三两两地围了过来。
老冯在这处安置村镇里都是出了名的,大伙都尊敬他,拱卫老冯做这处村镇的里正,没人不服。
盖因他们也是边军出身,久闻虎贲军大名,于是本以为边鸿这位虎贲军中的小校,怎么说也该是龙骧虎视、燕颔虎颈的彪壮大汉。
谁知道近前一看,长得却那么俊秀,着实令他们惊讶。而且这些人中还有好几位是嫁给这里军户的郎君,一见边鸿,看他比寻常的郎君要更冷峻矫健一些,但这些军属依旧也觉得边鸿像个郎君,所以他们就更吃惊了。
不过萍水相逢,也没人去细究,大家也只聚在一起,谈天说笑罢了。
老冯终于是醉了,他醉红了脸,酒气上头,眼睛眯成一条缝,胡子拉碴的,边甩着空荡荡的酒壶,边扯着脖子高歌。
醉酒不成调,但这曲子却是这里所有曾经戍守一方的边军熟悉的,老冯一唱,叫所有人都不禁在嬉笑中沉默下来。
人总要往前走,但伤痛,却还是留在这一代人的骨子里。
于是,这些老兵,都情不自己的张嘴应和起来。
他们对着日渐萧瑟的秋风,高唱那首边军的歌谣:
“边草,边草,边草尽来兵老,山南山北雪晴,千里万里月明。”
……
相聚后,边鸿把包袱里的各种伤药都悄悄留给老冯后,又重新踏上那条归乡路。
他回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第一处居所——那个已经在大火中烧成一片黑灰的茅舍,边鸿仍记得农户在炕上死不瞑目的眼睛。
但时间总是能抚平很多事情,曾经烧榻的草屋废墟,如今竟被风与土侵蚀,堆积成一座大土堆,雨水一打,在阳光里得到新生,长出了茂盛的青草。
甚至还有几棵不知从哪里飘来的榆树苗,就地扎根,青翠浓绿。
或许过不了几年,就绿荫如盖了。
边鸿买了纸钱,跪在地上烧了,并磕了三个响头。
而后,在不知不觉间,他就走到了农户夫妻曾经捡来自己的那座野山上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孤儿院的地震中死里逃生,醒在这个世界里重活一世。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定数,只是他这种升斗小民参悟不透。
站在原地,边鸿仰头,透过苍翠摇曳的树影,在斑驳的光阴中,遥望远高万里的天空。
像是透过青天,望向天那边的另一个世界。
他用手指挡着夕阳余晖,透过指缝,眯着眼,默默无言地,伫立良久……
天色将黑,边鸿遵守和薛林的约定,前往府衙借住,薛林刚安排完了今年百姓冬藏用粮的事宜,特意着人做了一桌子好酒好菜,意在给边鸿接风。
只不过薛林的酒量并不好,几盅下肚,就唠唠叨叨起来。
说做官真难,比不上他们从前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来得实在痛快。
又说他想伍长,想高长富、赵三友、梁二宽,想李校尉,想秦大将军,想大伙。然后醉醺醺地满桌子找人,直到寻摸到桌子底下,想念的这些人他也一个都没找到,于是抱着酒坛子倚在边鸿的腿边放声大哭。
边鸿拍了拍薛林的脑袋,而后起身,叫屋外的小厮把他们醉得稀里糊涂的大人抬回去睡觉,毕竟明天没有休沐,这家伙还得“上班”的。
至于边鸿自己,则在酒桌边独坐了一会儿,把杯底的残酒喝完,而后安静地回到客房里,“噗通”一下仰躺在榻上,闭上了双眼。
客房中仿佛有些冷,边鸿不自觉抬臂抱住了自己。
他有些想念另一个温暖又坚实的怀抱。
那个怀抱,温暖了他当初从冰天雪地的东山中,踉跄跋涉出来的那副身躯,和那颗几乎冻裂的心。
让他的一身冰雪,融化在男人炽热的胸膛中。
静夜,万籁俱寂,不知何时秋雨阵阵,淅淅沥沥地敲打门窗,而后竟越下越急,电闪雷鸣起来。
风雨交加中,闪电忽明忽暗的光影透过窗棂,映着床榻上徘徊于惊悸梦中的边鸿。
他已经许久不做梦了,不知是否是身处旧乡的缘故,他再次深陷梦魇。
世界嘈杂而混乱,战场上的,矿井下的,地震中的亡魂,环绕撕扯着他。
那些该死的、错杀的、痛恨的、亲近的、抑或求死的以及未救的面孔,一一出现在他面前。
累累白骨,层层堆叠,无数狰狞的面目呼嚎不休。
熟悉的惊颤,熟悉的痛苦,从前总觉得仿佛无边无际,永无止境。
但现在,边鸿他终于站定。
终于抬头。
终于坚定的说了一句。
“我要回家了,你们都走吧。”
一时间,世界沉默了下来,那些或扭曲,或疼惜的面孔忽然都站在一边,安静的看着边鸿。
最后,他们终于放开边鸿的手,任由边鸿一步一步的离开。
边鸿朝前走去,与他们渐行渐远。
等边鸿再回头的时候,他们早已消失在光芒里,沉静而平和。
醒来,是秋雨初晴的清晨。
薛林醒了酒,对边鸿依旧满怀热情,邀请他去看附近边军安置的工程,以备边鸿以后上任之后熟悉情况。
边鸿却重整了行囊,在雨后绚丽明亮的晨光中,站在大门口,对小薛轻轻挥了挥手,以作道别。
“我该回家了,家里的麦子熟了。”
第107章
边鸿离开的很从容。
他背着蓝布小包袱,脚上蹬着一双边军中人习惯穿的绒麻鞋,鞋是那天老冯和几个老兵比照着边鸿的脚现编的。
从前边鸿刚参军的时候,农妇给他带的几双鞋不是开线磨损了,就是沁足了鲜血与碎肉,那股腐烂的臭味不论怎么洗刷也去不掉。边鸿无法忍受这种同类腐烂死亡的气息,最后没得穿,就光脚,脚板磨得都是水泡。
后来,当时的伙长是个扛旗子的壮汉,在战争结束扫尾的时候,实在跑得没力气了,也不去砍人头抢功,就拉着边鸿,躲在荒草没膝的土坑里,扯下几把草给光脚的边鸿草草编了一双鞋。
开始穿着,比光脚还难受,后来,就习惯了,即便战争后期军需物资跟上来,能每个人都发一双鞋的时候,边军大多人也都习惯穿绒草鞋。
不怕染血,沁红了,脱下来就扔掉,转头薅一把枯草,再编一双就是了。
边鸿就穿着这双鞋,在小薛的目送中,转身离开这座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小城。
临走前,他在小薛依依不舍的目光中,最后郑重的说。
“做个好官。”
薛林百感交集,忍不住直掉眼泪。
只是他昨夜醉酒后本来就哭了一大场,现在眼睛还肿的像两颗核桃,于是边鸿看着他这个样子,实在酝酿不出离别情绪,便索性利落转身,扬长而去。
出了城镇,回程路过那些或高地错落或一马平川的田地,上头总有忙碌的人。
边鸿一算,距离自己离开灭蒙山,已经过去月余,现在正是秋收的时候了。
连接村庄与田亩的羊肠小路上,有不少来来回回的牛车与驴车,正一趟一趟的拉着收割好的庄稼。
边鸿拦了一架堆满成捆稻草的牛车,伸手从包袱里拿出几个铜板递给驾车老汉做车钱,老汉说什么也不接,只说农忙,可没闲功夫捎脚,叫边鸿能搭一段路是一段路,他下个镇子就到家了。
于是边鸿躺在牛车的草垛上,身下的稻草清香柔软,随着并不太灵活的车轮晃晃悠悠行在小路上,驾车老汉时不时遇到熟人,就大嗓门的聊几句,东家长西家短的,这位老爷子人情练达且八卦。
边鸿闭着眼稍歇,阳光透过树荫,遮成一段段明暗交叠的光斑,印在眼皮上,让人昏昏欲睡。
而着琐碎的一切,却让边鸿觉出些平凡生活的踏实感,嘈杂平实,是一种朴实的生气。
他抻了个懒腰,舒展开四肢,呈大字仰躺着陷在稻草中,内心平静的感受这一场归途。
于是,这一路,从旧地到新乡,边鸿一步一步走向丰收的秋季,走向层林尽染的灭蒙山,走向那个说过会一直等着自己的男人。
放眼望去,远处是连绵不绝的山川,近处,则是随风而低,滔滔如浪的金色麦田。
秋季的天依旧有些闷热,万里无云,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,在大地上炙烤出一片片热浪,热气波动间,模糊了每一个辛勤劳作的人影。
自从边鸿走后,戎峰就掐算着日子,等在回镜湖必经的路口,后来日子渐长,家家户户开始忙碌秋收。
闵表叔家的地恰巧就在附近不远,孩子还没长大,表叔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,但是年龄大了,虽然不服老,也已经有些干不动活了。
于是戎峰索性在等边鸿的时候,帮着一起收麦子。
不论老少,人人弯腰没身在金黄色的麦田里,手拿着镰刀,割麦扎捆。
汗水满头满脸,顺着头发、眼角直往眼睛里钻,辣辣的疼。胳膊上的汗和着麦桔上的灰尘,也在往下流。汗水辣得实在是睁不开眼睛了,就用手背抹一把。
挥汗如雨。
戎峰早已脱了上衣,露出结实健壮的身体,即便弯着腰,也比旁人看着高些,且旁人已经又热又累,浑身汗湿,但他依旧游刃有余,甚至还没到流汗的地步,身上依旧干爽,散发着太阳热晒青草的味道。
密密匝匝成熟的麦子,互相磨擦着发出嗦嗦嗦的脆响,男人一路领先,已经割到了麦地另一边的尽头。
这时,直起身歇息一会儿的闵家大姑娘忽然“咦?”了一声,而后就眯着眼踮起脚,仔细地朝远处的小路上看。
她不太确定,但还是朝正半跪在麦田里捆麦子的戎峰喊了一声。
“大哥,你瞧,路上的那人是熙哥不?”
男人骤然直身而起,异色的双瞳一缩,朝远望去。
闵家大姑娘还没确定那人是不是闵熙表哥呢,就见身旁的男人扔下手里的镰刀,站在原地仿佛愣了一下,而后双眸直直注视着路上的那人,双腿也下意识的朝那边走去。
他的脚步越来越快,原本只是走着,后来,就是奔过去的。
秋收的人们就都看见,那个从来缄默且稳重的守山人,不顾一切的在麦田中,朝另一个人决骤而去。
这一次,边鸿没有等在原地,他同样朝男人奔来。
于是,远远地,大伙就见那两人在没腰的麦田里,互相撞在一起,而后紧紧相拥。
他们身影在阳光下交融,再也分不出彼此。
……
戎峰接到边鸿之后,二话不说,领着人就要回家。
等边鸿有空往周围环顾的时候,就见麦田里远远近近零零散散地站着不少人,有闵表叔一家子,还有隔壁田里也在收麦子的村民们。
大伙竟然都撂下手中的活,嘻嘻哈哈地往这边瞧。边鸿的脸唰一下就红了,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。
戎峰却丝毫不顾及这些,他十指紧扣牵着边鸿的手往家的方向走,边鸿也只来得及和闵表叔一家告辞,然后就顺从男人,两人彼此牵着、挨着,一起往家里走。
他跟在男人身边,一路上动荡的心,忽然就安稳了。
沿路,边鸿还有心思伸手在麦田边上一路拂过,感受着麦穗在掌心划过那痒痒的感觉。
他还摘了成熟的麦穗,放在手掌里搓开,吸一口气,吹开皮壳的碎末后,捻起一粒饱满的麦子,放在嘴里咬碎,品尝着新麦带着甜的味道。
然后,他笑眯眯地仰着头看旁边的男人,“今年的麦子熟的真好。”
戎峰则忽然停住了脚步,双眸注视着边鸿的笑容,忍耐地抿了抿唇。
“你尝尝。”
边鸿把手里搓好的新麦往戎峰的嘴里送。
手指碰到戎峰嘴唇的时候,男人终于在咬了咬牙之后,骤然弯腰抱起边鸿,二话不说往旁边的小树林子钻。
边鸿被这一双结实的臂膀箍的浑身一激灵。
他已经不是从前人事未经的时候了,人就是这样,从前什么都没有的时候,纯洁的很,冬天躺在一个被窝里都能相敬如宾。但一旦开了荤,就连不经意间的触碰,也经受不住。
何况是小别许久呢。
何况,他不得不承认,是如此思念这个男人。
边鸿搂着戎峰的脖子没挣扎,反倒在被抵在树干上的时候,舔了舔嘴唇,在男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中,双手从他的肩背,一路滑向腰际,在手掌下那副身躯肌肉紧绷中,俯身蹲了下去……
镜湖边的家中,烟囱里冒着青烟,袅袅而上,在如画的湖滨漫散开来。
元定和官宝一个站在灶边的凳子上,在热锅里炒菜,一个蹲在灶火边,老老实实地往里头填木头。
元定边炒边嚷嚷,“官宝,火够了,火够了,一会炒糊了。”
两个小兄弟已经回家正经有一段时间了,并不是出了什么事情,而是秋收在即,就连书塾也是放假的,毕竟大部分孩子,都要回家帮忙割麦子。
只是他俩兴冲冲回到家,熙哥却不在,大哥说,熙哥出远门了,不日便归家。
两个孩子已经很懂事了,也不像从前那样,离开了边鸿身边就发慌,他们在家里老老实实地等着哥哥回来,并在大哥出门割麦子的时候,帮忙做饭,也收拾家里,喂一喂家里的动物们。
今天炒了菜,正准备一会儿骑着银霜和小熊去地里给大哥送饭,却听见屋外头吵吵闹闹,银霜“咚咚”踢着院门,小熊肥胖的身躯灵活的跃墙而出,猴子更是跑得不见踪影。
元定盛了菜就往外追,一开大门,却见不远处的小径上,花木扶疏间,大哥背着熙哥,正一步一步往家里来。
后边银霜亦步亦趋,时不时低着马头,用柔软的马嘴轻轻在边鸿背上啃来啃去。小熊则高兴的不知怎么好了,像个陀螺一样滚来滚去。就连小猴子,也蹲在戎峰的肩膀上,转身伸着小手在边鸿的头发间扒拉着,认真地给边鸿捉并不存在的虱子以示亲近。
不过小猴子虽然没找到边鸿身上的虱子,但却一路挑挑拣拣,在他的头发间,后背上,衣服里,摘出好些草沫子和树叶子。
小猴兢兢业业,并心想,看来人也喜欢在地上打滚吧。
于是,边鸿正挂在戎峰背上,就见院子里速速奔出他那两个弟弟,并已经大呼小叫地朝自己奔来,而后随之一起,挂在了戎峰的身上。
孩子们叽叽喳喳,又挤挤贴贴,边鸿则挨个揉脑袋。
戎峰背上背着一个,前边挂着两个,身后还跟着一堆。但他却一点都不觉得沉,反而笑意盈盈,稳稳当当地往家里走去。
现在,他觉得很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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